作者:佚名 發(fā)布時間:2014-02-18 查看次數(2720)
問:中斷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期間如何計算?
答: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主要有以下三項事由可以導致仲裁時效中斷:
(1)當事人向一方主張權利。它是指勞動法律關系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明確主張其權利的意思表示。
(2)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3)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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